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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南城办事处石峨六社宏昌金属制品厂、旺宏摩托车配件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声、废渣污染
办理结果:
经查,南川宏昌金属制品厂和重庆旺鸿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中废气、噪声直排污染环境。2009年11月南川区环保局对2家企业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治理,调整生产作业时间,避免扰民。对治理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将报请区政府停产治理或关闭。关于农作物、果木受损赔偿问题,应向区农业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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