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工作程序
 

行政执法监测分为受样分析和委托监测及分析。

(一)受样分析

监测中心资源经营科受理样品并送达相关科室,承担科室完成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办理时限如下:

1 、地表水和废水类: 5 个工作日;凡有 BOD 5 项目的为 7 个工作日。

2 、一次性受样超过 5 个企业以上且每个企业污染因子超过 10 个以上的样品量,监测、分析和出报告时限另行商定。

有特殊需要时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二)委托监测及分析

监测中心资源经营科受理委托并安排相关科室实施监测、分析及出具报告,办理时限如下:

1 、噪声类: 2 个工作日。

2 、地表水和废水类: 5 个工作日;凡有 BOD 5 项目为 7 个工作日。

3 、空气和废气类: 5 个工作日。

4 、水、气、声综合类: 7 个工作日。其中一次性委托超过 5 个企业以上且每个企业污染因子超过 10 个以上的样品量,监测、分析和出报告时限另行商定。

有特殊需要时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在发生污染事故接警后,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现场监测采样。办理时限如下:

1 、对现场能对污染物样品进行分析并获得结果的,在现场对污染物样品进行分析,并迅速制作、签发报告送达相关部门。

2 、对需要实验室分析才能出结果的污染物样品,立即送回实验室分析,完成后迅速签发报告送达相关部门。

(一)委托监测

中介服务委托监测分为一般委托监测、验收监测、环评监测及许可证监测四类。监测中心资源经营科受理委托业务,并安排相关科室实施监测、分析及出具报告,办理时限如下:

1 、一般委托监测

( 1 )噪声类: 2 个工作日;

( 2 )地表水和废水类: 5 个工作日;凡有 BOD 5 项目为 7 个工作日;

( 3 )空气和废气类: 5 个工作日;

( 4 )水、气、声综合类: 7 个工作日。

有特殊需要时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2 、验收监测

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在合同生效并满足监测条件的情况下, 20 个工作日提交验收监测报告;特殊情况并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约定时限完成。对限期治理验收监测,按照一般委托监测时限办理。

3 、环评监测

( 1 )一级评价:在合同生效并满足监测条件的情况下, 13 个工作日提交监测报告;

( 2 )二级评价:在合同生效并满足监测条件的情况下, 9 个工作日提交监测报告;

( 3 )三级评价:在合同生效并满足监测条件的情况下, 6 个工作日提交监测报告;

有特殊需要时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4 、许可证监测

在合同生效并满足监测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一般委托监测时限办理。

有特殊需要时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二)受样监测

1 、地表水和废水类: 5 个工作日;凡有 BOD 5 项目为 7 个工作日。

有特殊需要时与送样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