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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度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根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1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渝财预[2011]27号),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对我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进行了批复。我局于年初及时批复下发了局属各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并对各单位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收入预算,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收入,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缓征应征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应缴预算收入要按规定及时足额解缴国库;二要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三要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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