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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审查规划编制程序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征求各方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规划的目标、约束性指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等是否与市级规划相协调;规划的表现形式是否规范。经审查后,对各区县(自治县)上报的规划进行分类处理:编制程序符合规定、规划目标任务与市级规划相协调、规划表现形式符合规范的,予以备案,特别优秀、具有借鉴推广价值的规划成果编入《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汇编》;编制程序出现重大错误或遗漏,或规划目标任务与市级规划冲突较大,或表现形式明显不合理的,市环保局不予备案,相关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根据反馈意见启动规划修改、修编程序。备案审查是加强市、区县两级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建立完整、统一、协调的环境保护规划管理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