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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
(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处级事业单位,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二)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挂重庆市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牌子),副局级事业单位。渝编 [2005]88 号文明确其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为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提供监察保障。依法接受市环保局委托对排污单位和个人经营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征收排污费,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实施行政处罚;受理环境事件公众举报;承担环境污染与生态事故的应急指挥和调度;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环境监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环境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等。
(三)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处级事业单位。渝编 [1998]109 号文明确其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是: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执法监督和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环境监测技术指导、培训;环保产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及环境科技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重庆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处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保护技术培训、环境保护技术交流。
(五)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成立于 2003 年 4 月,处级事业单位,渝编 [2003]24 号文明确其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管理和维护环境保护信息网络系统,收集和处理环境保护信息和数据,承担数据库建设与维护,承担环保信息技术交流等工作。
(六)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为处级事业单位。渝编 [2003]109 号文明确其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为辐射环境提供监督保障。全市辐射环境与放射环境的监督管理、技术监测;放射性废物库管理与维护,放射源管理;核安全事故的应急和调查处理;辐射与核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七)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处级事业单位。渝编 [2004]64 号文明确其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协助管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交换、处置等活动;协助管理危险(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及设施运行;参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进出口审批等专业性较强的相关工作;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开展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培训工作。
(八)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自收自支的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渝编办 [2005]392 号文明确该机构的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咨询和相关业务。(监督管理电话:023-89031778)
(九)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成立于2006年6月,为全额拨款的处级事业单位。渝编[2006]37号文明确其宗旨是为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提供技术服务。主要职责任务是: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档案及相关数据库,承担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工作,以及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十)《中国环境报》重庆记者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该机构主要负责本市的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工作,反映本市的环境保护情况;管理本站专兼职记者的业务活动;组织培训通讯员队伍,建立宣传信息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