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副市长 余远牧
(根据录音整理,2007年12月27日下午)
同志们: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国环境保护历史上首次全国性的大规模普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对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展开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成功。刚才,市环保局张勇同志介绍了这次普查准备工作的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市农业局龚天荣同志对农业污染源普查作了重点部署,渝北区政府作为全国14个试点地区之一介绍了试点的经验,开县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作了“四早四到位,九统三分,严把六关”的发言,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各区县、部门认真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城市规模快速扩张,与之相伴的是资源、能源消耗也逐年增加,城市生活污染呈增加趋势,农业面源污染日益凸现,农业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但是,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污染源信息已经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不能适应政府宏观调控和环保工作的需要。为此,亟需开展一次全面的污染源普查,摸清污染源状况和污染物排放变化趋势,掌握污染物的治理情况。这次污染源普查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步骤,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
(一)开展污染源普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重庆是一个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部分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经大大超过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掌握全市的污染源情况,全面分析资源环境条件,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这次污染源普查,就是要摸清我市市域范围内污染源和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为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设备和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区域开发和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污染源普查是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
通过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工业、农业和生活等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进一步确定污染预防和控制的重点,准确地把握环境状况变化的规律和趋势,正确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更好地解决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发展、劳动就业、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等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真正落实。
(三)开展污染源普查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行动
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重要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解决好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污染源普查,就是要掌握污染源分布情况,尤其是要准确了解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便于今后工作中加强监控,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四)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必然要求
国家确定的“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目标,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去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污染减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预计今年我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比去年分别下降2.5%和3.6%。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非常艰巨,今后几年污染减排的压力将更大。我们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期,今年全市GDP增长了15.5%,我们所取得的减排成绩,如果稍不小心就可能前功尽弃。通过艰苦努力的工作,污染物排放量可能减下来了,但环境质量能否得到改善,还需要今后全面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印证。从污染减排来看,关键是基础工作不牢靠,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数据难以搞准。这次污染源普查是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各类污染源进行详细深入的调查。据此获得的各类污染源信息,是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的基础,对于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作用。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同时,目前的环境统计和监测手段还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普查工作的难度。为此,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国策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每走一步都要有很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普查圆满成功。
二、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依法开展污染源普查
这次污染源普查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查清污染源,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决策依据。在普查工作中必须正确把握以下重点环节:
(一)明确普查目标。通过这次污染源普查,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我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规模、行业和地区分布,查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规律以及治理状况;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创造条件;为控制环境污染、实施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和实施,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严格依法普查。为了搞好这次污染源普查,国务院颁发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普查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要求,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各个普查对象要接受污染源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对于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干扰和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普查资料和数据中涉及国家机密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保证普查质量。普查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关键是普查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污染源普查的生命,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标准。不实的数据比没有数据危害更大。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一定要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对普查实施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层层审核把关,加强考核验收,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四)做好成果开发。污染源普查所获得的大量第一手资料,是我们正确判断环境形势、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信息源,是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信息,是一笔可以共享的宝贵财富。要做好普查成果的研究分析与开发应用,建立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要做好普查数据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期完成数据处理任务,及时公布普查成果,为社会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的领导
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动员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普查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普查工作的重点是区县,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区县普查工作的进展还不太平衡。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度对基层普查机构的指导,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要按照薄熙来书记“领导干部推进重大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做到事必躬亲,不能高高在上,只听汇报”的要求,从市普查办开始,到各区县政府都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污染源普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普查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统一的普查表式,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及时派出督查组,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部门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必要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事事有人管,保证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这次污染源普查,不仅涉及环保、统计、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公安、农业、建设、工商等部门,而且涉及众多机关、事业单位。各级政府要有主要领导同志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此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环保部门要发挥牵头和办事机构的作用,统计部门要从普查方法、技术规范制定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把关,财政部门要落实普查经费,宣传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农业、建设部门要加强农业源和集中污染处理设施的普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认真完成各自的普查任务。
(二)确保力量投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配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抓紧从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普查工作,也可从社会和大专院校中招聘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努力创造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基层现场普查工作任务繁重,条件艰苦,要切实关心一线普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三)落实普查经费。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这次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区县政府要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目前还有一些区县普查经费尚未落实,会后各地要尽快把经费核拨到位,保证工作需要。请市财政局对此进行监督,凡是普查资金逾期不到位的,从转移支付中予以扣除。中央财政对这次普查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补助,市财政也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了一定经费支持。上级下拨的普查经费,严禁截留挪用。各级普查机构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各级资金在普查结束时要进行严格的审计。
(四)搞好宣传动员。市普查办要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和市内各大媒体要制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预案,开展统一的、大规模的宣传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重点,针对污染源普查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宣传活动。各级普查机构要配合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监督检查。普查正式启动后,市、区两级普查机构要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基层进行现场督导。对调查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准备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普查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将监督结果以公开报道、内部反映、通报等多种方式披露。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同志们,开展污染源普查关系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区县政府、实际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为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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