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各区县(自治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
《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