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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作者:局办公室     来源: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9日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环境信访工作的领导,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实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局领导信访接待日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逢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在局底楼值班室进行。

        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值班领导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局长助理及助理巡视员轮流担任。局办公室和市环境监察总队等相关处室参加。

        三、局领导信访接待日主要接受群众有关环境信访事项的来电、来访,处理群众上访所反映的重、急事项。

        四、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在30日内回复。

        五、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值班领导安排表由办公室拟定,报局长审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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