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为切实开展我局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客观公正、严肃严谨。
二、考核主体: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考核具体事务。
三、考核对象:各处室,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局属各单位。
四、考核方式。
(一)实行年度实绩考评
每年1月,对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绩进行全面核查,并在各处室、单位提交年度报告的基础上上进行实绩考评。实绩核查分考核对象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两个阶段。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核查结果提出考评建议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二)实行量化考评
机关处室、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量化考评,考评项目主要包括内容为:
1.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及其职责是否明确。
各处室、单位应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结合本处室、单位实际情况,在政府信息产生、汇总、加工、审查(批)、公开等各环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联络员职责。
2.公开目录是否齐全。
处室、单位应当根据我局《公开目录》、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考核期间内职责调整等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处室、单位公开目录,经修订的目录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3.是否及时公开或更新。
根据我局《公开目录》规定及目录适时修订情况,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或更新。
4.信息内容是否准确。
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地反映我局相关政务工作的真实情况,避免引发误解。
5.是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信息公开前,必须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6. 依申请公开是否积极响应。
对应当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是否在规定限期内答复。对不予公开、不予答复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是否进行了妥善处理。
7.公众或申请人是否满意。
处室、单位是否受到投诉或我局受到的有关投诉涉及某些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8.是否产生不良影响。
是否因为信息内容不准确、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涉及秘密或稳定等因素导致社会不稳定、重大秘密泄露等不良影响事件。
9.依申请公开的资料是否齐全。
依申请公开必须妥善保存反映受理申请、信息处理和审批、答复或不予答复等情况的资料,以备上级检查或接受调查时使用。
10.执行年度报告制度情况。
各处室、单位每年度要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11.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以上事项在考评表中(见附表)各有分值,其中主动公开项目80分,依申请公开项目20分,共计100分。
(三)奖惩
1.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成绩在90分及以上、无投诉且未导致不良影响的处室(单位),为政府信息公开达标处室(单位);其中,9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处室(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优秀处室(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2.考评成绩80—90分,为合格处室(单位)。考评成绩低于80分或导致不良影响的处室(单位),为不达标处室(单位),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与局系统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占年度目标考核3%分值,即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将“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得分×3%”作为该项目得分。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标考评表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标考评表
处室(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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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部分(满分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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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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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
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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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是否齐全 |
本项10分。对照我局《公开目录》和有关规定以及考核期内职责调整情况进行检查。目录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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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明确责任人及职责 |
本项10分。没有明确责任人的扣5分,没有明确职责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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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公开或更新 |
本项10分。每出现1次公开或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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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是否准确 |
本项10分。每出现1次信息内容失误,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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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坚持保密审查制度 |
本项10分。出现一次信息未经审批即公开的情况,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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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年度报告制度情况 |
本项10分。未作书面报告的扣10分,报告不及时、不认真的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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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到相关投诉 |
本项10分。受到投诉,经查属实,情节较轻的扣1-5分,情节较重的扣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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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导致不良影响 |
本项10分。凡导致不良影响,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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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部分(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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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承办 |
本项2分。对依申请公开不及时受理,不积极响应,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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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回复或说明未公开理由 |
本项3分。对应当公开的内容,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的,扣1-2分。对不应当公开且应当说明理由而未说明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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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是否准确 |
本项2分。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有失误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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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坚持审批制度 |
本项2分。未完善审批程序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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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是否齐全 |
本项3分。未完善和保存资料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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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到相关投诉 |
本项3分。受到投诉,经查属实,情节较轻的扣1-2分,情节较重的扣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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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导致不良影响 |
本项5分。凡导致不良影响,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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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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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考评意见:
年 月 日 |